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傅丽瑶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528********4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1124民初2517号
案号
(2021)浙1124执2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傅丽瑶拖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借款本金7823.44元及利息、违约金(利息、违约金计算至2020年9月12日止分别为624.19元、607.8元,从2020年9月13日起按双方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定于从2020年12月起每月15日前归还2000元至还清之日止。二、如傅丽瑶任一期未还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县支行可就未还款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2-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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