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文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4********4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0324民初659号 |
案号 |
(2021)鄂0324执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文根、陈平应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溪支行借款本金258491.43元和还款违约金11214.00元,以及按本金258491.43元自2016年3月20日至本息还清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二、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竹溪支行对被告田文根、陈平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逾期履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