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额济纳旗金运坤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12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内2923民初44号 |
案号 |
(2021)内2923执恢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额济纳旗金运坤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原告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4345096元。被告额济纳旗金运坤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达成本调解协议之日起2日内给付原告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金60万元,并以奥迪q7越野车一辆抵顶工程款345096元,于2017年2月12日前交付原告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协助原告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余款340万元分三次付清,每期付款不得低于110万元,付款日期分别为2017年3月中旬、4月中旬和5月中旬。如被告额济纳旗金运坤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任意一期付款逾期,则所有未付款项视为履行期限届满,原告内蒙古永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被告李佑君对被告额济纳旗金运坤泰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诉讼费2078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42578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额济纳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佑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2923561244275Y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策克口岸金运坤泰物流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