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双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922********4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922民初1546号 |
案号 |
(2021)鄂0922执恢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双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内支付所欠原告河北鑫盛建材租赁有限公司钢管、扣件租金318023.05元;二、被告刘双喜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返还原告河北鑫盛建材租赁有限公司钢管61505.6米,扣件3000套(未返还的钢管、扣件租金从2019年8月7日起按照钢管0.007元/米/天、扣件0.004元/套/天计算至钢管、扣件实际还清之日止);三、被告刘双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河北鑫盛建材租赁有限公司支付合同违约金80000元;四、被告刘洪波就上述第一、二、三项的判决义务向原告河北鑫盛建材租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