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7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03民初2519号 |
案号 |
(2020)冀0403执19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邯郸市荣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12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7月21日起至河北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全清偿借款本金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二、被告叶芳玉、王海臣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邯郸市荣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3880元,减半收取51940元,由被告河北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叶芳玉、王海臣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芳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403777706942T |
登记机关 |
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路东段亚太世纪花园1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