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毛盛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6********00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川1922民初147号
案号
(2019)川1922执恢1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锦泰元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戴荣成、张丽梅借款本金150万元,并支付利息130万元。二、被告毛盛金对第一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9-06-12
发布时间
2019-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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