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322********5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陕0722民初1365号 |
案号 |
(2021)陕0722执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蒋伟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刘小强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并从2017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25日止(本金按照50000元计算)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利息(扣除2019年5月14日已经支付的5000元利息);从2019年8月26日起(本金按照40000元计算)按照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支付之日止。二、被告陈亮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亮承担连带责任后可向被告蒋伟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