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322********0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陕0722民初1134号
案号
(2021)陕0722执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城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韩丽于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杨晓东借款本金135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3年4月24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已支付的31000元从应支付的利息中扣减;二、驳回原告杨晓东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城固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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