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6********28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3民初509号
案号
(2021)京0113执14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东莞市申龙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款460740.46元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以460740.4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8年1月19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4106元、保全费2824元,均由东莞市申龙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2019年12月31日前直付原告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三、被告贾佳、东莞市申佳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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