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印伟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424********16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424民特715号
案号
(2021)浙0424执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印伟忠支付海盐县武原街道家特水暖器材经营部货款4289 元,由印伟忠于 2020年 11月 15日前通过微信转账给海盐县2武原街道家特水暖器材经营部;二、印伟忠如逾期支付,海盐县武原街道家特水暖器材经营部可在印伟忠逾期支付的次日起就该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本协议签订后, 海盐县武原街道家特水暖器材经营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此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按协议办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盐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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