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一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03********6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1)台路商初字第00572号
案号
(2012)台路执民字第005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路桥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蔡绮薇、梁一坚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1864500元,并赔偿自2009年9月15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12-01-31
发布时间
2014-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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