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28********43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7刑初357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26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蔡辉退赔被害人薛凯武人民币292323.4元、被害人杨思敏人民币160650元、被害人赵子超人民币59800元、被害人王淼哲人民币89917元、被害人念雄人民币182704元、被害人王乾693905.52元。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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