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28********4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7刑初357号 |
案号 |
(2021)粤0307执26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蔡辉退赔被害人薛凯武人民币292323.4元、被害人杨思敏人民币160650元、被害人赵子超人民币59800元、被害人王淼哲人民币89917元、被害人念雄人民币182704元、被害人王乾693905.52元。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4 |
发布时间 |
2021-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