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3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603民初1607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2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赵文荣、浙江日丰纸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魏永明货款917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3月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蒋庆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521773139047G
登记机关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德清县禹越镇高桥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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