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029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平民初字第06084号 |
案号 |
(2016)京0117执26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451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肖春瑞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违约金三千一百零四元。 二、被告北京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肖春瑞产权代办费四百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九百六十三元,由被告北京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6-05-10 |
发布时间 |
2016-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庄海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780295237XX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平谷区昌兴工业开发区B区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