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01********2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8民初40698号 |
案号 |
(2021)京0108执2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许北王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130万元、利息13 978.42元,并支付罚息(截止至二o二o年七月二十七日的罚息为379 235.13元,自二o二o年七月二十八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罚息,按照《综合授信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许北王给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847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许杰、黄淑容对第一、二项规定的许北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许杰、黄淑容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各自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许北王追偿;五、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