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79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223民初74号 |
案号 |
(2018)新2223执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伊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伊吾县北牧盐池羊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共同向原告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返还2850只低育龄种母羊。如果被告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伊吾县北牧盐池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时返还,则向原告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返还购羊款360万元。二、被告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伊吾县北牧盐池羊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7月30日前,共同向原告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偿付85.15万元分红款。如被告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伊吾县北牧盐池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付清85.15万元,则原告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可按全案诉讼金额445.15万元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2412元减半收取21206元,由被告伊吾县喀尔里克畜牧开发有限公司、伊吾县北牧盐池羊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伊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8-10-17 |
发布时间 |
2019-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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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奋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223763795841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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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盐池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