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226********1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213民初3351号 |
案号 |
(2021)浙0213执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奉化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峰尚欠原告宁波市奉化信来鑫纸箱厂货款3 2 5 0 0元,被告金峰自 2 0 2 0年 8月份开始每月月底之前支付给原告宁波市奉化信来鑫纸箱厂 2 0 0 0至 3 0 0 0元,直至款清。二、若被告金峰按约履行,则双方今后无涉;若被告金峰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宁波市奉化信来鑫纸箱厂有权就未履行、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奉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