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6********1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213民初3351号
案号
(2021)浙0213执2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奉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金峰尚欠原告宁波市奉化信来鑫纸箱厂货款3 2 5 0 0元,被告金峰自 2 0 2 0年 8月份开始每月月底之前支付给原告宁波市奉化信来鑫纸箱厂 2 0 0 0至 3 0 0 0元,直至款清。二、若被告金峰按约履行,则双方今后无涉;若被告金峰未按约履行,则原告宁波市奉化信来鑫纸箱厂有权就未履行、未到期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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