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伍敏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02********402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民终17125号
案号
(2020)粤0305执137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和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昊勇、伍敏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陈丽华支付借款本金675万元及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7 年8月8日起按年利率12%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5日起按年利率12%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515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 月8日起按年利率12%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0-23
发布时间
2021-0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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