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许昌市单迎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35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0191民初2926号
案号
(2019)豫0191执90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许昌市单迎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基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90万元、利息91408.68元、罚息33052.75元、复利3009.17元,共计3 027 470.6元(暂计算至2016年9月5日),自2017年9月6日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长葛市昌汇养殖有限公司、单建松、单梢洁、李海萍分别对第一项判决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020元,由被告许昌市单迎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长葛市昌汇养殖有限公司、单建松、单梢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6-25
发布时间
2019-07-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91执9074号
立案日期
2019-06-25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5849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单梢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0006935271891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长葛市坡胡镇孟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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