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兆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44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民初3963号 |
案号 |
(2019)豫01执10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河南兆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剑涛借款本金49521047.77元及利息(利息以所欠本金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8%的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扣除已付还款3020万。以上所列本息总额不能超过以下七笔数额之和:①100万元自2011年1月6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②700万元自2011年1月11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③200万元自2011年1月25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④299万元自2012年7月14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⑤300万元自2013年3月1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⑥500万元自2013年1月25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⑦600万元自2013年1月25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刘剑涛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2815.0元,由河南兆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6-21 |
发布时间 |
2019-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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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俊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61440523X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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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郑州市丰产路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