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8********09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8民初1009号 |
案号 |
(2021)京0118执6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裴瑞武劳务费四千六百五十元。二、驳回原告裴瑞武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公告费二百六十元,由被告郑帅负担,限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郑帅负担,限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