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32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浙金商初字第00015号 |
案号 |
(2014)浙金执民字第00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兰溪市财政局返还借款本金900万元及利息(从2007年10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二、被告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兰溪市财政局支付资金占用费15488600元;三、被告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兰溪市财政局支付财政补贴款300万元;四、驳回原告兰溪市财政局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138元,由被告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4-12-09 |
发布时间 |
2015-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许佳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7032287149 |
登记机关 |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9313(集中办公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