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3********0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801民初3169号
案号
(2021)云2801执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王芸、邓军于本哦按绝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肖松柏偿还借款本金14万元,并支付借款本金14万元按年利率6%自2020年7月2日起计算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92元,由被告王芸、邓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洪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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