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洪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4********0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1民初11335号 |
案号 |
(2021)京0101执14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洪亮于2020年10月20日前偿还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欠款本金27 057.01元和相应利息、违约金、手续费(截至2020年1月13日的利息691.37元、违约金835.75元、手续费4824元,自2020年1月14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违约金按双方签订的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约定的标准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8元,由被告于洪亮负担(于本调解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