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银三角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7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21民初59号
案号
(2021)赣0121执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南昌银三角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宋恒明借款本金人民币15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158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从2016年12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宋恒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67元,减半收取4084元,由被告南昌银三角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负担2276元,由原告宋恒明负担180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小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67028236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开发区320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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