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中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89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81民初15687号 |
案号 |
(2020)苏0281执7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中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结欠原告江苏钢小二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127648元及利息5万元,合计1177648元,此款山东中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至9月每月月底付3万元,2020年10月至12月每月月底付6万元,2021年1月至3月每月月底付9万元,2021年4月至7月每月月底付12万元,2021年8月底付剩余157648元。二、被告山东中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如有一期不能按约履行,应承担以未付款项为基数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利息。三、被告李向东、白文娟对被告山东中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23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236元,由双方各半负担,此款原告江苏钢小二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山东中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向东、白文娟定于2020年9月底将应负担的6618元直接给付江苏钢小二科技有限公司。3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时间 |
2021-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白文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558946129Y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单县经济开发区君子路北段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