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艾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15********33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民终506号 |
案号 |
(2020)渝0109执4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19)渝0109民初8428号民事判决;二、艾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郑家国各项损失共计8891.96元;三、驳回郑家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艾伟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由艾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