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庄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8********3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金民二(商)初字第00854号 |
案号 |
(2012)金执字第24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庄军、上海君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前返还原告袁中源、李长根、吴德广借款人民币100万元; 二、被告庄军、上海君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2012年6月29日前支付原告袁中源、李长根、吴德广借款利息人民币6万元; 三、原告袁中源、李长根、吴德广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庄军、上海君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同意被告所付之款于2012年6月29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2-08-10 |
发布时间 |
2017-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