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海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02********3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802民初96号 |
案号 |
(2021)豫0802执4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南海鹏自2021年1月起在每月的28日前偿还原告郑小荣1500元,共计偿还借款本金145025元,直至该借款清偿完毕止。原告郑小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若被告南海鹏有任何一笔未按期履行,原告郑小荣有权就145025元未履行的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龙小秀对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确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龙小秀于2022年12月30日前偿还原告郑小荣6000元。案件受理费1660元,由被告南海鹏、龙小秀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