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传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9********20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829民初1909号
案号
(2021)鲁0829执5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传振于2020年10月1日前支付原告宋新德借款、货款等钱款共计37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祥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30
发布时间
2021-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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