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杜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4********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川1322民初1098号 |
案号 |
(2021)川1322执恢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杜斌、林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8年6月底前共同退还原告吴洪志代交的参保金92000元(其中被告林强在72000元范围内与被告杜斌共同承担退还责任,且被告林强在平昌县社保系列案件中承担支付责任的总额不能超过被告杜斌、林强结算后林强应承担的金额);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营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