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2民初2519号 |
案号 |
(2021)冀0922执2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永宝工程款111222.38元。案件受理费1260元,由被告青县宏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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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义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2069412361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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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清州镇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沧州分市场1幢3层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