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允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02********0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502民初65号 |
案号 |
(2021)云2502执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黄允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何建平借款人民币30,240.00元;并支付原告何建平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2018年6月1日止的利息即人民币1,200.00元;支付原告何建平以欠款1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6月2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支付原告何建平以本金20,24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7年12月4日起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37.00元,由被告黄允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