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1********0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721民初1803号 |
案号 |
(2019)赣0721执4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县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马明华、李章林、李章华、李小华、周清华损失110000元,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马明华、李章林、李章华、李小华、周清华损失1000000元,合计人民币11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二、被告谭贡彬、谭杰及鹰潭国旺物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马明华、李章林、李章华、李小华、周清华损失10087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马明华、李章林、李章华、李小华、周清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990元,由原告马明华、李章林、李章华、李小华、周清华负担1000元,由被告谭贡彬、谭杰及鹰潭国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229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23 |
发布时间 |
2019-06-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