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6********24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8民初25463号 |
案号 |
(2019)京0108执8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张豹偿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518 208.54元、利息40 516.35元,并支付逾期罚息(截止至二O一八年九月十一日的逾期罚息为16 279.63元,自二O一八年九月十二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罚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张豹给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 326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三、孙强、北京亨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规定的张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孙强、北京亨通天下物流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张豹追偿;五、驳回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时间 |
2019-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