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自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427********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云0428民初868
案号
(2019)云0428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元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解除原告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元江县远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4月1日签订的《房屋、土地租赁合同》。二、由被告元江县远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尚欠原告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租金295万元。三、被告董自舜对上述租金在6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四、由被告元江县远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租赁的土地及房屋交还给原告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告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4-02
发布时间
2019-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云0428执212号
立案日期
2019-04-02
执行法院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9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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