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渭源县渭之源天天快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1123民初611号 |
案号 |
(2019)甘1123执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渭源县渭之源天天快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王金龙保证金50000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付清。二、驳回原告王金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渭源县渭之源天天快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渭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19-06-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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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何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1123352613919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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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清源镇新庄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