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国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01********1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522民初2908号 |
案号 |
(2020)浙0522执29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州长兴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徐国平归还班桂琴借款16000元并支付利息8320元(以16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月18日起暂至2020年5月17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合计2432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20年5月17日之后的利息,以16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胡俊秀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时间 |
2021-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