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曲靖市沾益区雄鹰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01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云0328民初1254号
案号
(2018)云0328执恢2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张雄鹏、曲靖市沾益区雄鹰物流有限公司、郭昕共同偿还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5年12月2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于2017年9月10日前偿还20000元,2017年10月10日前偿还30000元,剩余款项于2017年11月10日前偿还。二、如被告张雄鹏、曲靖市沾益区雄鹰物流有限公司、郭昕未按上述任何一期履行,则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告可以对全案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446元,减半收取计1223元,由被张雄鹏、曲靖市沾益区雄鹰物流有限公司、郭昕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沾益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8-12-04
发布时间
2019-08-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雄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32855012629X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玉光社区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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