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建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326********4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3民初8149号 |
案号 |
(2021)渝0113执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倪建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周林林、陶仁友劳务费18 924元。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倪建明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垫付,被告在履行给付劳务费时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