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建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26********03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326民初528号
案号
(2021)云2326执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董建红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尚欠原告楚雄新联供销农资科技有限公司的农药款7,38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欠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二、驳回原告楚雄新联供销农资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00元、公告费500.00元,合计币525.00元,原告楚雄新联供销农资科技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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