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缪蔚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1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25757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6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应支付原告朱剑锋在(2019)沪0118执7898号执行案件中的律师代理费损失70万元,此款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20万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20万元;如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未按约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朱剑锋有权按照原诉请金额80万元扣除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已付款项后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原告朱剑锋与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共同负担,此款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直接支付原告朱剑锋。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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