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缪蔚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9********1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18民初25757号 |
案号 |
(2021)沪0118执6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应支付原告朱剑锋在(2019)沪0118执7898号执行案件中的律师代理费损失70万元,此款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支付20万元,于2021年2月28日前支付20万元;如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未按约履行上述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则原告朱剑锋有权按照原诉请金额80万元扣除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已付款项后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原告朱剑锋与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共同负担,此款被告上海赛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缪蔚军、缪晖欢应于2020年12月30日前直接支付原告朱剑锋。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