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400********84XB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藏0103民初167号
案号
(2020)藏0103执9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退还保证金1 400 000元;二、被告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1 400 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即49 053元;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平均利率4.05%计算);三、驳回原告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8 096.59元(原告预交),由西藏宝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0-09-01
发布时间
2021-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郑大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32132484XB
登记机关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A区2栋2单元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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