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汤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703********33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202民初2834号 |
案号 |
(2021)鄂0202执1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汤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董家颂借款本金2万元,并从2019年10月9日起按年利率24%支付利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董家颂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元,减半收取计195元,由被告汤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