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6********2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4民初9880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43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邢涛返还原告杨庆兆借款本金254 000元;二、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邢涛支付原告杨庆兆逾期利息(以254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