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32********54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4888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11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韩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42 517.86元及其违约金(以42 517.86元未给付金额为基数,以年利率24%为计算标准,自2016年3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韩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2972.77元及其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972.77元未给付金额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计算标准,自2016年3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