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万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331********008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331民初858号
案号
(2020)云2331执10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禄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二被告欠原告本金55,000元,并在支付2020年3月14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按照2%的借款利率偿还原告,并同意被告于2020年7月11日之前偿原告还借款本金30,000元,2020年8月11日之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以及2020年3月14日期至还清借款为止按照本金金额偿还原告借款利率月利率2%的借款利息。二、保全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三、被告如果不按照期限履行,原告可以要求2020年7月11日前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5,000元,要求偿还利息从2020年3月14日起按照2%月利率偿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禄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0-08-12
发布时间
2021-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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