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万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331********00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331民初858号 |
案号 |
(2020)云2331执10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禄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二被告欠原告本金55,000元,并在支付2020年3月14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为止,按照2%的借款利率偿还原告,并同意被告于2020年7月11日之前偿原告还借款本金30,000元,2020年8月11日之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以及2020年3月14日期至还清借款为止按照本金金额偿还原告借款利率月利率2%的借款利息。二、保全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三、被告如果不按照期限履行,原告可以要求2020年7月11日前二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5,000元,要求偿还利息从2020年3月14日起按照2%月利率偿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禄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时间 |
2021-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