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姚新源物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82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云2326民初1065号
案号
(2018)云2326执3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大姚新源物流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邢亚、邢志坤借款本金1800000元、支付利息798500元,合计2598500元;被告大姚新源物流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前履行250000元,剩余款项于2018年5月30日前履行完毕;二、若被告大姚新源物流有限公司不按上述协议履行,则应支付原告邢亚、邢志坤自2017年12月28日起至借款还清止按本金1800000元,年利率24%的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394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8942元,由被告大姚新源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8-06-11
发布时间
2018-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云2326执382号
立案日期
2018-06-11
执行法院
大姚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367442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子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26668252590H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金碧镇大丫口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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