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923********48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17873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10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群应归还原告袁燕华款项人民币13万元(币种下同),具体支付方式如下:被告李群应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于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袁燕华3,000元,被告李群应自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于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袁燕华9,000元, 被告李群应于2022年4月底前支付原告袁燕华13,000元(户名:袁燕华,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支行,账号:6222001001130052187); 二、如被告李群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袁燕华有权就被告李群尚未支付的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被告李群应另行向原告袁燕华支付违约金2万元; 三、被告钱坤对被告李群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原告袁燕华和被告李群各半负担,此款被告李群应于2020年11月底前支付原告袁燕华; 五、原、被告及第三人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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