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俊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4********28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4民初311号
案号
(2020)新2324执1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骆俊成、黄丽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牛双龙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6000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牛双龙偿还本金187323元,利息84295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2020年12月30日);二、被告骆俊成、黄丽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牛双龙给付保全费2456元,律师费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420元,减半收取计3710元,由被告骆俊成、黄丽负担,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与上述款项一并向原告牛双龙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10-23
发布时间
2021-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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