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骆俊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2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4民初311号 |
案号 |
(2020)新2324执18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骆俊成、黄丽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牛双龙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6000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2020年6月30日);于2020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牛双龙偿还本金187323元,利息84295元(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至2020年12月30日);二、被告骆俊成、黄丽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原告牛双龙给付保全费2456元,律师费5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7420元,减半收取计3710元,由被告骆俊成、黄丽负担,于2020年12月30日前与上述款项一并向原告牛双龙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时间 |
2021-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